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櫻桃樹

流離

金髮藍眼的異國,模模糊糊,成年男性的嗓音,牽著他走過林徑,高聳而尖銳的樹如同鄉野誌異中的妖鬼,烏黑彎曲的枝椏低垂,劃破了他的袖口。

 

關於故鄉的回憶,他也只記得這麼點了,連語言也幾乎忘卻。他甚至也不記得自己今年幾歲,於何年何月何日出生,更加沒有生辰八字、祖籍這一類百朝人應有的認知。

他像番杏,像石栗、刺桐和秋茄,像離了根的植物,飄揚過海,在百朝生了根,烙下赤鐵燒的印記,從此失了自由,囚於富人的府邸內。

 

好在主人家總是喜新厭舊,他又是個巧言令色的……好孌寵?

他學不會做詩,卻擅長坐在公子腿上磨墨。

別的百朝人不敢做的,他敢,或許在他們看來,他根本不知禮義廉恥為何物。

 

他可以含住那物靈巧地吞吐,或以面磨蹭,即使主人家將他抱到花園、堂上或邀請友人同樂,他也絲毫沒有一點不樂意。

 

他只會惺惺作態地說。

 

能伺侯貴人是他的榮幸,但朝夕相處下,他也早就離不開少爺了。

他依順地提到自己只能仰賴大人們的恩寵度日,恪守本分,擺出奴隸的模樣。卻也刻意提及自己是多麼傾慕主人家的風采,藉以換取頭頂主子一點微薄的憐惜。

 

和紈褲子弟相處與在十八層地獄裡打滾也沒什麼不同。

或許在地獄的刑期還有個盡頭,閻羅王至少公平公正?

 

他分不清自己被轉手了多少次,像公子們互贈詩文、書畫、花瓶或玉器。

詩文或許是裡頭最有用處的物品,而他價值輕於玉器,不如書畫完美,更不如花瓶至少還能插花,他只能賣賣笑,撒撒嬌,討討巧而已。

 

至少他贏過那些被拉出去責罰的書僮。

至少他從未被家法處置。

至少他足夠聰明,懂得演出恃寵而驕的模樣,卻不至於招來能弄死他的人的妒忌。

 

至少他不討厭這樣放蕩又俗氣的自己。

 

最後他被賣入風華樓,是因為那書生明媒正娶的正室找了上門,要往他的臉賞巴掌。

 

「大太太。」他接住了那拙劣的攻擊,看著眼前哭得妝都花了的女人,憐惜地對她說:「小心傷手。」

 

這不合禮法。

但很顯然他的存在本身就不符禮法,眼前這個哭紅眼睛的女人也已經遺忘了這一切,後頭那沒擔當的書生老爺更看傻了眼,他想老爺大概不明白他的女人和他的……呵,另外一個女人,怎麼會抱在一起?

 

但他的確有些哀憐這可憐的女人與他一樣雌伏於酒囊飯袋的庸材下,所以他張口吐出了更多的寬慰,比如這樣尊貴的玉手怎麼能拿來毆打他骯髒的臉呢、造成如今的局面他也不願意等等。

然後他代替對方賞了自己一巴掌,將鮮紅的巴掌印烙在自己的左臉上,那印子圈著眼下的兩顆痣,並囊括到他微垂的嘴角。

 

接著他落下了眼淚,乞求她的原諒。

 

主要目的當然是從輕發落。

 

他也不傻,若不能在大太太反應過來前先聲奪人,他大概會像從前看見的其他討主人嫌的下人一樣,趕出府都是輕的,杖責三、四十下他也許還能承受。

 

最怕被迫參與徭役。

將他賣給屠夫。

又或是那些必死無疑的去處。

 

尤其這一任老爺軟弱無比,貪婪又平庸。

大太太家世清白,娘家頗有勢力、錢財,而他卻只是一個無用的妓子,等老爺爽過了、開心了,他必然會被拋棄。

他又有什麼資格與她爭搶她應得的呢?

 

好在這是個善心女子,非但不計較他無禮的舉動,反而極其配合地擁了擁他。

 

「去安陽的柳春里吧。」她說:「我有個庶出的堂哥,從小喜好龍陽,被趕出家後,就在那裡安定下來。」

 

「我不怨你,不恨你。」那真是個好女人。「就是不甘……」

 

他收拾了為數不多的行囊,告別大太太,他走出大宅的後門,那草包般的老爺沒有出來見他一眼,他的腳步卻輕鬆起來了。

 

他討厭他們為他取的名字,在他遙遠的記憶裡,在那模模糊糊的故鄉中,他還記得他的親人喚他的聲音。

他也只剩那麼一點無用的念想。

 

他沒有花名,只是希望旁人喚他「賓」。

 

其實他並不認為他下賤到了骨子裡去,他心知肚明,他並沒有比誰差多少,如果他還在家鄉,他必定不是這樣任人呼之即來,揮之即去的存在。

 

但世事沒有如果,他只能以這樣的方式生存下去。

 

人總是會活成習慣,而不是想要的模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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