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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常肆 x 許 寧 

常鴛企劃 / ABO世界觀

-自轉著的車輪妄圖煞車-

第三位依然是女性。

是打工認識的正職人員。

那頭幹練的短髮,摸起來很柔軟。

 

「你就說吧。」

「告訴我別再愛了。」

「這對我們都好。」

常肆觸摸著她的髮絲,將手放開,開口道。

他沒想過自己會對著深愛的人說出這種話,而這顯然不是氣話,他是思考過的,認認真真地考慮過的。

可事情是怎麼變成這樣的呢?

 

第三位很生氣,看來是氣哭了,她其實很少哭的,但常肆堅持自己沒有錯,適合愛第三位的人不應該是他,而是某個……也許在某處、某個地方,也許已出生,也許已死去的某個不姓伍,也不叫常肆的人。

第三位看起來是想要安慰的樣子。

但是安慰要說什麼話才好呢?應該做什麼樣子才好呢?這是已經失去愛對方的資格的自己應該考慮的事嗎?或者早在思考這個問題的當下,對方已經漸漸地不需要他的任何舉動了?

 

奇怪了,他到底是想要對方「需要」他,還是「捨棄」他。

他到底想要對方做什麼?

停止這段感情?

但他分明不想。

 

「我們……」第三位依然在哭,零碎的字眼由她的嘴裡咬出來,像是已經黏在透白的嘴唇上,和淅淅瀝瀝的淚珠一樣,在地上淌成了蜿蜒的小河。

「分手吧。」

 

她從來沒有這麼脆弱過。

常肆有剎那無法思考,他張開嘴,差點就要答出「不要」了。

對,這才是正確的,他根本不該思考,關於感情的事,有誰能夠準確地給出思考的框架嗎?

唯有在血液裡奔騰的衝動。

眼珠子轉動時不自覺落下的淚,那肖似本能般的舉動。

才是第三位要的感情。

 

但當常肆意識到這件事時,他要的人也已經走了。

怎麼判斷人走了?

那大約就是當彼此的手指接觸時,不再有任何體溫傳達過去的感受吧。

於是常肆沒哭,只是靜靜地踱到蘇河的店裡。

 

「我不犯毛病了。」

「怎麼說?」

「下次……」他艱難地吐出聲音。「不犯了。」

 

那天他依然喝著蘇河的茶,茶很濃,且苦,但他卻半點也沒平靜下來,

他想他或許就是在那夜蛻變的。

成為了一個一旦戀愛,就會癲狂的嚇走戀人的男人。
他的愛,就等於失控的情緒,過多的給予。

沒辦法用相同的、常識的愛,去愛。

蘇河總是對他說沒事的、沒事的,可真的沒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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